JN江南体育 -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发布时间:2024-01-03 07:58:51

  JN江南体育 -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90元/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的股票数量为0股。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上市交易。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期间为2022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17日,第三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期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17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期间为2022年12月17日至2023年12月16日,第三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期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16日。现将激励计划2023年第四季度的自主行权(以下简称“本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激励计划,并进行了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期权授予。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2月3日、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及附件。

  2021年11月8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调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股票期权数量,批准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行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022年10月26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调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批准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行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12日、2022年11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023年10月24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注销离职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批准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行权。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10月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合计12,343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023年第四季度,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0股。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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